营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设施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市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便民、环保、安全、经济的原则,组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