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尊重客观事实,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围绕争议事实、责任比例、赔付金额等进行协商。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