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应当由依法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工作所需经费按照财政、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