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优化就医流程、加强就医指导、建立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绿色通道,降低对患者正常就诊的不利影响。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保障救治渠道畅通。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