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健康城市、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和健康社区(村)建设,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构建健康社会。

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