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二章 环境卫生治理与卫生创建第十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健康城市、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和健康社区(村)建设,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构建健康社会。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