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二章 环境卫生治理与卫生创建第十三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卫生创建活动,实行定期检查和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