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绿化工程市场信用体系,主动公布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将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重要参考。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