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献血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江苏省献血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8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