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管道规划建设第十一条有效管道企业应当根据全省管道发展规划编制本企业管道建设规划。编制管道建设规划应当结合本省山区地理实际情况,坚持科学选址、节约用地、经济合理的原则,避免占用较平坦的区域。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