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禁鸣区域内鸣喇叭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