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五章 信息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制度。档案、信息的存储、处理、传递、使用、销毁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5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