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促进第四十三条有效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河南省科学院研究机构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河南省科学院人才住房安置,满足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