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理事长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负责理事会的全面工作;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河南省科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