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组织体系第十条有效河南省科学院设立理事会,实行院长负责制,采用以研究所、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实验装置等为主体的运行模式。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