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政设施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市政设施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财政保障机制。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