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公民依法参加扶老、济困、助学、赈灾、医疗救助等慈善公益活动。

公民参加慈善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其本人或者家庭生活遇到困难时,慈善组织应当优先给予帮助。

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