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九条有效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