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由上次会议主席团主持。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通过会议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9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