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四章 情报信息第四十三条有效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省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数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个人应当对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