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四章 情报信息第四十四条有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基层情报信息工作力量,畅通情报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能力。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网格管理人员应当协助做好网格管理区域内涉嫌恐怖活动信息收集工作,发现信息线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对网格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收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