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十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必要时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将有关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作为常务委员会监督议题,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法规性决定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