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禁毒、戒毒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提升信息采集、监测评估、分析研判、预警发布、智慧戒毒、戒毒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向禁毒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地传送禁毒工作信息、数据,实现各成员单位信息共享。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