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管理和服务第四十条有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严重残疾或者患有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自杀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应当采取保护性约束等措施,并通过实时监控和全程录像等方式,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