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第三章 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第二十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安钠咖及其前体、配剂的管理,重点普及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吸食安钠咖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等知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