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安钠咖及其前体、配剂的管理,重点普及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吸食安钠咖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等知识。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