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修改

禁止将地下水、自来水作为高尔夫球场、滑雪场、人工河湖等景观用水。

在再生水供水区域内,发电、冷却、洗涤、集中供热等工业用水应当使用再生水。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