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防建设的需要和自治区实际编制,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相协调。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