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最低限额由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