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十二条有效乘客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货主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拒绝携带前款物品的乘客乘车;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承运夹带危险物品的货物。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