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第十一条有效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