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四十一条有效老年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下列文体休闲优待:(一)尚未向社会免费的历史遗址类博物馆、地质公园、文物建筑、风景区应当向老年人免费开放;(二)政府兴办或者支持的体育场馆应当安排一定时段向老年人免费开放;(三)影剧院门票、旅游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应当对老年人给予优惠;(四)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文化、旅游等设施,对老年人实行免费或者半价优惠服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