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三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场所、城乡社区为民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引导、操作指导、优先办理等优待服务,完善老年人服务设施,设置老年人优待标志、标识,公布优待服务项目和内容。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