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和引导公民合理消费,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