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废弃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