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

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资源循环利用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鼓励风险投资机构为开展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产品研制的企业投资。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