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激励措施第五十六条有效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资源循环利用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鼓励风险投资机构为开展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产品研制的企业投资。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