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非法阻止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由省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