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省电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标准和本省实际,划定电信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