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养犬管理遵循政府部门监管、基层组织参与、养犬人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