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

招录机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面向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招录人民警察。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