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章 工作保障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定期组织警务辅助人员参加健康查体,加强警务辅助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提高警务辅助人员身心健康水平。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