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红色资源保护传承需要,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划转、购买、接受捐赠、依法交换等方式取得红色资源所有权,或者在产权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合理补偿、租赁等方式保护传承红色资源。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