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第三条有效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能源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