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乡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