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科学技术、公安、民政、司法、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乡村有关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积极参与文明乡村有关工作。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