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第三章 文明新风第三十五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组织村民参与“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青年”等文明创建和主题活动,推动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文明新风尚。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