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第二章 移风易俗第十一条有效提倡村民结婚不收取彩礼或者只收取礼节性彩礼。结婚双方根据当地的传统风俗习惯给予彩礼的,彩礼标准应当遵守村规民约的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