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节水宣传。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应当开展节水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营造节约用水良好氛围。教育部门应当将节约用水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节水的意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