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第三章 二次供水第二十三条有效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