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规划与建设第九条有效经批准的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修改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