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规划与建设第八条有效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应当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体现山水宜居的地域特点和当地民族文化特色,保持传统风貌,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城市建筑的体量、形式、风格、色彩应当符合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融入民族文化元素,并与周围环境和建筑风貌相协调。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