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二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十七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规划、建设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